休闲农业将成为国内旅游的基础工程
data/attachment/forum/2012/1/9/2011120111060448810.jpg休闲农业将成为国内旅游的基础工程
全国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工作会议提出,“要把休闲农业作为国内旅游的基础工程来抓”。这个思路顺应了休闲农业发展的良好态势,充分考虑了我国旅游市场格局的变化,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指明了方向。
目前,我国休闲农业已渐成大势。2010年底,全国城镇人口6.66亿,城镇人口比重达到49.7%。与此同时,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超过3000美元,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5.7%,全年休假时间增加到115天。旅游已成为城镇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生活内容,也是人们提高生活质量的主要方式。在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,我国的广大乡村成为最贴近大众、最简便、最经常的旅游目的地,乡村旅游发展势头迅猛。
据不完全统计,截至2010年底,全国乡村旅游年营业收入已超过1200亿元,年接待人数超过4亿人次,带动1500万农民受益,全国开展乡村旅游的村超过5.3万个,农家乐已超150万家,规模以上休闲农业园区超过1.8万家,初步形成了大中城市周边、名胜景区周边、特色村镇为主体的发展结构,不仅有效带动农民致富和农村服务业发展,为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,也极大地促进了旅游消费,拉动了内需,对统筹城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乡村旅游的迅速发展,在得到广大农民衷心拥护的同时,也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。国务院2010年1号文件,专门强调“要积极发展休闲农业、乡村旅游”。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》明确提出“要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”。温家宝总理在审议41号文件时着重指出,“中国旅游业确实发展潜力很大,特别是乡村旅游”。王岐山副总理也多次要求,“要将乡村旅游作为旅游业发展的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”。
对于这样一件大事,国家旅游局和农业部一直高度重视。分别于2009年和今年上半年,在安徽黄山和浙江奉化两次召开会议,组织动员,部署工作。这次“全国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工作会议”,针对农村发展旅游、农民办旅游的实际情况,重申了发展乡村旅游要坚持“多元化推动、产业化发展、特色化建设、规范化管理”的发展方向,强调要加快转变乡村旅游发展方式,加快推进乡村旅游由自发式粗放发展向规范化特色发展转变。
现在,发展乡村旅游的重大意义、主要原则和发展方向都已明确,当务之急是抓好工作落实。各级旅游部门要切实把乡村旅游作为发展国内旅游的主战场,进一步提高认识、摆上位置,加强谋划,深入推进。要深刻认识到,满足国内旅游市场需求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。到2015年,国内旅游人数将达到33亿人次,国内居民人均出游率将从现在的1.5次上升到2次以上,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0%。
满足国内旅游市场需求,是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基础和关键。面临国民旅游消费爆发式增长、满足几十亿人次旅游供给的新形势、新任务,必须有相应的供给支持。从总的情况看,除了数量有限的世界遗产、名胜风景区等以外,发展乡村旅游是满足国内旅游市场需求最主要的途径。因此,“把乡村旅游作为国内旅游的基础工程来抓”,是中国旅游业实现科学发展的一个重大举措。
综合各方面的情况,把乡村旅游作为当前发展国内旅游的主战场,是有现实的基础和条件的。第一,我国乡村旅游资源丰富,我国传统的自然、文化旅游资源约有70%在乡村,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也在不断产生新的旅游资源。第二,乡村旅游业态多元,不仅可以发展观光、度假,还可以发展山地探险、汽车营地等专项旅游,满足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。第三,乡村旅游具有旺盛的吸引力,随着我国工业化、城市化的深入推进,传统乡土文化的吸引力与日俱增,城镇居民到乡村观光、休闲、度假已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选择,市场潜力巨大。第四,乡村旅游发展具备较好软硬环境,相较于其他旅游产品和业态,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大环境是最优的。
各级旅游部门,要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,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使命职责所在,作为一项主要工作,集中精力,坚持不懈地抓好。要大力推进部门合作,深入贯彻中央“多予、少取、放活”的基本方针,在规划布局、人才培训、市场开发、公共服务、规范标准、扶持机制等方面,加大引导扶持和管理服务力度,努力做好乡村旅游这篇大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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